学校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5-07-23 22:46:44
学校安全责任书(合集15篇)

学校安全责任书(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责任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责任书是写明责任,明确应该承担的任务的文书。责任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安全责任书1

一、门卫、勤杂工责任范围:

门卫、勤杂工工作捆绑成一体,轮流值夜班,既分工,又合作。

1、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门卫室24小时有人值班。

2、坚持来访登记,勤查、勤问、勤巡视,遇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或治安队、派出所报告,严防事故发生。

3、按时开关教学楼大门,负责教学楼供电、供水、设施维修、水房厕所的卫生打扫、劳动工具发放等。

4、负责烧开水及学生洗澡用水。

5、负责校园内花、草、树木的栽培和浇灌,美化育人环境。

6、做好学校分配的卫生工作,保持卫生区清洁卫生。

7、对水、电、暧、教学设备、劳动工具等设备、设施及时维修,保证教学、劳动等工作能正常进行。

8、负责报刊杂志及信件的收发。

二、责任要求:

1、努力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文化科学知识,不断丰富和武装自己的头脑,以适应学校管理的需要。

2、忠于职守,严以律已,严禁擅自离岗、别人代岗或在工作期间酗酒、打麻将、打扑克等。

3、工作要积极主动,眼里要有活,做到嘴勤、腿勤、手勤,不得在工作期间干私活。

4、服从学校和总务处的领导,积极完成学校和总务处分配的临时性工作。

三、责任追究:

1、工作期间擅自离岗、代岗,发现一次从奖励工资中扣10元钱;如果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事故的,酌情给予罚款、依法追究责任。

2、对校园内的花、草、树木要精心护养,勤修剪、勤浇水,如因护养不当造成花、草、树木死亡,要追究其责任,酌情给予罚款。

学校安全责任书2

为了切实做好校外寄宿生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校外住宿学生不安全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特与班主任、学生、家长、房东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校外寄宿,应经过家长、房东同意,方可在校外寄宿。患有先天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适宜寄宿的学生,应由监护人予以护理。学生应向学校提供准确的家庭地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校外寄宿点地址、房东姓名、联系电话。

二、校外寄宿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校外寄宿学生,放学后应及时返回寄宿点,严禁在街道、路途玩耍、游荡等,严禁不按时归宿、夜不归宿、留宿他人,不购买、食用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严禁在寄宿点玩耍。严防碰伤、摔伤等。加强防水、防电、防火、防雷电等。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四、校外寄宿学生,应服从房东的管理,严禁在寄宿点打扑克、下象棋、赌博、打架、抽烟、喝酒等,严禁上课期间呆在寄宿点,严禁玩火、玩电等,严禁携带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有事、有病不在寄宿点住宿,应及时告知房东。应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遵纪守法

五、校外寄宿学生监护人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加强与班主任、房东的联系、交流和沟通,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表现等,监督房东对学生的管理,了解学生寄宿地的房屋、环境卫生、生活设施、路途、用电等安全情况,督促房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六、房东对寄宿生在寄宿时间范围内的房屋、生活设施等安全负全部责任,尤其注意雷雨天、阴雨天、冬天等,防止发生房屋倒塌、一氧化碳中毒、火灾、食物中毒、电击等不安全事故,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寄宿生的管理。房东或监护人应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学生的情况。若出现生病、未按时住宿、夜不归宿、上课时间留宿住宿点等特殊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并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监护人。学生应回家时,房东应督促学生尽快回家。

七、班主任、副班主任应进一步从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加强对寄宿生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寄宿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班主任、副班主任应准确清楚知道寄宿生的住宿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校外寄宿信息。加强对寄宿生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寄宿生就寝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载,随时了解寄宿生的思想、学习、生活、表现等,加强与监护人、房东的交流沟通。特殊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监护人、房东各存一份。

有效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

班级:年级班学生(签名):

监护人或家长(签名并盖章):联系电话:

房东(签名并盖章):联系电话:

寄宿点地址:

班主任(签名):学校(盖章):

  xxx年xx月xx日

学校安全责任书3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 ……此处隐藏8743个字……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

承担法律和事故责任(参照《学生、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幼儿园)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3、学校(幼儿园)教师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幼儿进行教育管理,行为并无不当的;

4、学生、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

5、学生、幼儿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7、在学生、幼儿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监护人擅自将幼儿送进幼儿园发生的;

8、中小学生、幼儿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园)期间发生的;幼儿园将幼儿交给监护人后在园内园外发生的;

9、在放学(家长接走幼儿离园)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幼儿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者自行到校(园)发生的;

10、在学校(幼儿园)放假期间或在家中发生的;

11、因学生、幼儿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12、学生、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幼儿园)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幼儿不听劝阻、拒不改正;

13、学生、幼儿或家长违反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园)外购买食品、饮料等食用后发生的;

14、学生、幼儿突发疾病,学校(幼儿园)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15、其他在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学校(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幼儿、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幼儿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和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在各个学段起始报名入学时,由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签订生效。请家长(监护人)务必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幼儿园)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长(监护人)签字:

学校(幼儿园)(盖章)

班级教师签字:年月日

学校安全责任书14

为加强对学校门卫室的管理,强化门卫人员的责任;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特制订本责任书.

1、门卫责任人:xx

2、门卫室每天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学校行政人员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3、节假日要有人值班。若在此期间学校有财产遗失,值班人员要承担赔偿责任。

4、门卫室要保持干净整洁;校门口要经常打扫。

5、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要求进入校内的来访人员,首先要详细询问情况,并作好登记。社会青年及闲散人等一律不准入内。一经发现,每人次扣5元。

6、学生凭假条出校园。对学生要关心爱护,不得体罚学生或私下罚款。

7、教职工上午第1节至第4节课,下午第5节至第8节课为规定坐班时间,上班时间内,教工外出要凭年级主任及主管领导签字条子方可放行。

8、学生自行车要整齐摆放,妥善看管;校内遗失的自行车由当班门卫照价赔偿。

学校安全责任书15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完善学校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办法,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县政府和教育局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学校决定与各教师签订20xx学年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签订和考核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的单位:

龙潭小学全体教师

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

l、全面推行学校安全责任制。各教师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全面实行学校领导负责制。

2、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3.学校安全校长负总责,分管人员抓具体工作,经常性研究讨论防火、防水、防毒、防电、防盗等热点问题,安排部署好学校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开学和放假全年四次全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极配合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各次安全大检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狠抓各类安全事故隐。

4、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100%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全民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开学、期末及重大节日要对师生进行防火、防水、防毒、防电、防盗、遵守交通规则等安全教育,夏季进行游泳安全教育,冬季进行防冻、防煤气中毒教育,按季进行预防感冒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队会、班会等进行广泛的多元化安全宣传教育,使师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身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道德观念,使领导依法从政,师生员工依法从事。

5、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专、兼职人员的安全素质。龙潭小学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负责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三、考核原则

l、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责任单位为考核对象,

2、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凡达到指标任务的项目得满分,达不到指标任务的项目按规定扣分,扣完为止。

3、考核以出台的简报、总结、记录、报表、信息等材料为依据,无依据或依据不足的扣分或不记分。

4、量化考评实行学校自评与教育局组织考核结合的办法。

四、考核办法与奖惩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责任单位为考核对象。

2、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凡达到指标任务加分,完小成按规定扣分,扣完为止。

3、考核以学校保存的上报、总结、日录、报表为依据,无依据或依据不足的扣分或不记分。

4、评定等级

(1)优秀:考评得分存95分(含95分)以上。(2)合格:考评得分在80_94分。(3)基木合格:考评得分在75_79分。(4)不合格:考评得分在74分以下。

对考核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查究领导的责任和实施一票否决。

5、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奖惩同安全、消防、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道路交通日标管理工作合并兑现。

  教师签名

  校长签字:

  XX学校(签章)

  20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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