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大学毕业生实习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毕业生实习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大学毕业生实习报告1实习单位基本情况介绍:泰康人寿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的,股份制保险公司,成立至今已经有11年的时间.经过近11年的发展,公司势力逐步增强。
(1)首先他分析了当今中国保险行业的一些基本状况.如以一个表格形式列出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影响最大的几家保险公司的保费和的资产状况.(其中国寿的资产和保费位列榜首,而泰康的保费达到200亿,为第5位)他特别强调了泰康在收益率上的成就(收益率位居榜首,偿付能力达132%)
(2)分析了他们在资产和保险营销方式上存在的差别,比如由于国寿保险在经营中国的市场上时间上早于其他的保险公司,因此使得他能够在保险营销方面投入较少的费用.
(3)简单的讲解了外资保险在中国市场上的处境,关于外资企业陈总还特别提到适应本土文化对于外资保险的重要意义.
(4)讲到目前中国保险行业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尤其是和日本和瑞士等国家的差距,如在日本每人有几分保单,而 在中国每一百人中只有数十人卖友保险;而在瑞士对于保险行业的重视程度和中国存在的差别. 但我们也了解到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保险市场将对外开放,市场前景广阔.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什么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指保险公司对其承担的风险在发生超出正常年景的赔付款时的经济补偿能力.保险风险的随机性决定了保险损失的不确定性,从而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影响很大. 如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人总行可以按照保险公司偿付比率差额,采取具体的措施.
关于营销观念及行为的转变.其营销观念从传统的产品导向转变到客户导向,也就是从过去注重产品种类和功能的介绍转变到了解并满足客户需求的一个阶段.而要实现这种转变就需要对于客户的需求作出详细的分析.首先就需求的燎原来说是现实和了理想之间的差异,他也可以表现为缺乏某种必要的东西.其次,从内容上说需求有许多种,诸如生理需求 ,忧患需求 成本需求虚荣心的需求.
关于大学毕业生实习报告2XX年5月,世通华纳移动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是中国领先的移动电视传媒集团.集团下设移动电视技术有限公司,移动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和移动电视广告公司三大核心部门,通过在城市公交车、高级写字楼、商住楼等场所安装数字电视播出终端,构建中国城市新型的视听媒体——数字移动电视.
作为中国最大的移动电视运营商,世通华纳专注于为受众提供吸收信息的另一条途径,同时为广告主搭建一个全效的信息传播平台。世通华纳的移动电视广告平台在为公交乘客提供大量的生活消费资讯及休闲娱乐节目的同时,也帮助广告主接触城市中最广大的中坚消费群体,获得更高效的广告到达率,从而增加市场占有率及提升品牌知名度。
XX年,世通华纳移动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得到了多家国际顶级风险投资商的充分肯定。随着国泰财富基金、鼎晖创投、华登国际以及成为基金共同注资4500万美元,世通华纳的品牌架构获得更大的延展空间,从而演化成为具备联播功能的跨区域媒体平台。
时至今日,世通华纳已经在全国设立23个全资子公司,10家办事处,所打造的卖动传媒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移动电视广告联播网,覆盖全国33个省会及中心城市,拥有5万辆公交车,8万台电视收视终端,城市覆盖人群达到2亿人次,以其贴近市民的节目内容和极强的广告穿透力揭开了中国移动电视传媒行业发展的新篇章。世通华纳也以无可争议的雄厚实力,捍卫了中国移动电视第一媒体的地位。
实习工作内容:
了解公司的背景、做有关于公交移动电视开机率的调查和问卷及后期跟同事跑业务。
实习时间:XX年5月8日—XX年5月25日
实习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9号华新国际大厦14楼e座
实习内容及心得:
以下是我对这次实习的总结,虽然实习是短暂的,但我获益良多。这次实习的收获对我来说有不少,自己感觉在知识、技能、与人沟通和交流等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总体来说,这次是对我综合素质的培养,锻炼及提高.让我知道了自己身上还有许多有待提高的地方,更让我对未来有了更多的憧憬与期待……
站在面前的就是那个向往已久的社会,虽然实习的单位离学校很远,但一路的疲惫很快就被即将实习的兴奋冲的无影无踪,因为终于可以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展现自我。为了更平稳的走上社会的大舞台,为适应今后的社会工作而奠定基础,同时完成大学教育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出于对毕业后就业去向的考虑,我和大家一样,满怀激情的走进了这家广告公司。因为以前从未接触过广告方面的事情,因此对于这次能在这里实习,我非常珍惜这个机会,并打算在有限的时间里尽快的适应这里的一切。
世通华纳是我初涉社会的开端,将从这里迈向美好的未来,我一直坚信自己的能力,即使人生的道路很曲折,但我的目标是很明确的,那就是前进,永不言弃,永不退缩!
由于我们对于公司的背景不是十分了解,公司对我们20名实习生进行了内部培训,让我们对公司有了最基本的认识,了解了公司的概况、发展历程、企业精神、媒体优势等等。“在中国,85的市民完全依赖公共巴士出行、学习、工作和生活、在无聊的旅途中提供和传递真实、快乐、时效的信息,这是每一位世通华纳人至高无上的光荣使命。”鄢总的话让我们了解到了公交移动电视作为新兴的主流大众传媒,前途不可限量。同时,对我对公司的核心价值也有了初步了解:诚实、责任、服务、绩效是世通华纳人对每一个广告主做出的承诺。公司以其特有的“覆盖面广、创新互补、效果佳、长时性、强制性传播、高性价比”的优势;以“亲善、大众和活力”的品牌个性,全效连接着买卖双方,链接着城市的每一个消费场所。卖动传媒,以其独特的传媒模式,一改传统媒体在传播过程中信息的大量损耗,无可替代的成为在封闭空间唯一性,无干扰的强化传播媒体平台。 共2页,当前第1页12大学毕业生在广告设计公司的实习报告
作为一个以“成为中国移动电视传媒的领航者”为企业愿景的广告公司,世通华纳秉承“以勇于创新、突破自我、居安思危、速度致胜”为经营理念,覆盖城市的庞大收视人群,以深度、全效、连续音画的传播方式,全天广告高强度滚动播出频次,以及节目植入等多种高效广告传播手段,生动演绎了全效传播在移动电视领域的完美应用。因此,无论对城市居民还是对企业商家而言,卖动传媒都是一个真正高频次、高触达率、高黏合度的沟通平台,也都倾注着世通华纳责任的极至。“胜则举杯相庆,败则拼死相救”激励着每一个世通华纳人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商海中,不断的奋勇前进……
< ……此处隐藏21515个字……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证据: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
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具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
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
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